近日,青島市市監局公布了有關食品安全的抽檢通告。其中,市北區泰和順海鮮苑(以下簡稱為“泰和順”)銷售的標稱龍大美食(002726.SZ)生產的生豬肉,檢測出五氯酚酸鈉。
據相關規定,五氯酚酸鈉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。而長期食用檢出五氯酚酸鈉的食品,可能會對人體的肝、腎及中樞神經系統造成損害。
隨后,龍大美食在官網發聲明稱,是泰和順冒充其產品參與抽檢,而通告標示的6月10日產品,其出廠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檢驗檢疫標準。
8月14日,泰和順老板告訴紅星資本局稱,涉事產品是從龍大進貨的,“我們又不是產肉的,不關我們的事!钡摰昀习宀⑽椿貞唧w進貨處。
紅星資本局多次致電龍大美食,但電話無人接聽。
生豬肉不達標
龍大:泰和順冒充產品參檢
8月9日,青島市市監局官網公布了2022年第5期青島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,其中,泰和順銷售的標稱龍大美食生產的生豬肉,檢測出5.4μg/kg
五氯酚酸鈉(以五氯酚計),而標準要求為不得檢出。據悉,本次抽檢相關產品的生產日期為2022年6月10日。
↑圖據青島市市監局官網
公開資料顯示,五氯酚酸鈉常被用作除草劑、殺菌劑。長期食用含五氯酚酸鈉的食品,可能會對人體的肝、腎及中樞神經系統造成損害!妒称穭游镏薪故褂玫乃幤芳捌渌衔锴鍐巍分幸幎,五氯酚酸鈉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(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)。雞肉、豬肉中檢出五氯酚酸鈉的原因,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。
隨后,龍大于8月12日在其官網發布相關聲明稱:“是泰和順冒充我公司產品參與抽檢!
↑圖據龍大官網相關聲明
龍大在聲明中表示,我公司青島市總代理商青島欒煥新商貿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為“青島欒煥”),早在2022年3月21日己終止與其業務合作。終止合作后,我公司未向泰和順提供任何產品合格證明。
至于通告標示的6月10日產品,龍大表示,相關產品出廠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檢驗檢疫標準。
龍大認為,泰和順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公司形象,公司已采取相關措施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紅星資本局通過青島市市監局公示聯系方式致電,詢問相關事宜,其值班室工作人員稱,具體情況可以詢問食品業務部門,隨后紅星資本局撥打前述工作人員提供的電話,但無人接聽。
泰和順:
肉是從龍大進的,不關我們的事
泰和順老板告訴紅星資本局稱,涉事產品是從龍大進貨的,“這不關我們的事,我們又不是產肉的”。另外,“我們進貨時,龍大給了我們相關檢驗報告,出了事之后,又從我們這拿走了!钡摰昀习鍥]注意相關檢驗報告上是否顯示五氯酚酸鈉。
是直接從龍大進貨?還是從青島欒煥處進貨?又或是從其他代理商處進貨?對于紅星資本局的這些問題,該店老板沒有回答。
紅星資本局又通過公開聯系方式分別多次致電龍大美食和青島欒煥,詢問相關事宜,但電話均無人接聽。
據悉,龍大業務為食品、屠宰、養殖等,主要原料為生豬。據其2021年報,報告期內,公司設計屠宰產能達1100萬頭/年,實際屠宰量641.1萬頭,同比增長57.7%。公司養殖業務出欄量為39.89萬頭,同比增長25.24%。
據相關年報,2020-2021年,龍大美食營收241億、195.1億,分行業類別來看,屠宰行業營收占總營收比例67.94%、70.54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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